带你了解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
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
防止和限制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;
当燃烧爆炸物质无法避免时, 要尽可能消除或隔离各类点火源;
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展,尽量降低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02点火源消除及控制:消除点火源是防火防爆的最基本措施。
明火:明火是指敞开的火焰、火星和火花等,如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、维修焊接用火及其他火源是导致火灾爆炸最常见的原因。
加热用火的控制: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,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,并应布置在其上风向或侧风向,对于有飞溅火花的加热装置,应布置在设备的侧风向,如果存在一个以上的明火设备,应将其集中于装置的边缘。
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:焊接切割时,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碎粒低的温度高达1500~2000℃,高空作业时飞散距离可达20m远,同时可燃气体应符合:爆炸下限大于 4% (体积百分数)的可燃气体或蒸气,浓度应小于 0. 5% ;爆炸下限小于 4%的可燃气体或蒸气,浓度应小于 0. 2% 的标准。
其他火源:存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,如厂房、仓库、油库等地,不得使用蜡烛、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;汽车、拖拉机一般不允许进入,如确需进入,其排气管上应安装火花熄灭器。
化工厂内的安全火炬与甲、乙、丙生产装置、油罐和隔油池应保持100m的防火间距。